2016-08-29 14:20:04.0 出处:
为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,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,引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。近期,昆明市局出台《昆明市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价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以全市17个县(市)区的250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为试点,启动量化分级评价工作。
《办法》共6章27条,涵盖“分级方法、评价体系、评价实施、管理”等内容。《办法》将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分为A、B、C三个档级,每年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评价,确定企业档级。综合评价体系由6个指标组成:产品监督抽查(P1),企业违法行为查处(P2),日常监督检查(P3),举报投诉(P4),质量安全事故(P5),风险监测(P6)。
昆明市局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价机制,运用风险分级管理原理,以量化的数据准确反映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程度,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评估体系,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评价,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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